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一、拘留期间可以和家人见面吗
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期间,经过预约能和家人见面。但被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与其见面,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刑事案件诉讼律师多长时间会见
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四十八小时内可以会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三、看守所的犯人会电话通知家人吗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按规定经过办案机关同意,是可以与家人打电话的,但如果没有重大事项,一般是不批准的。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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