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者需要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以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的时间每周一、二、三、五。
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者需要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例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诊断材料,以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的时间每周一、二、三、五。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才能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
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需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评定时间为每周一、二、三、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需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因此,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提供相关资料,才能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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