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验尸报告,尸检是为了确定死因,确定事故成因及事故责任,往往还牵涉到后期可能肇事者涉嫌的刑事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
1、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根据责任进行民事赔偿。
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医疗事故未尸检能否鉴定?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因此,死因不明或存有异议,应该进行尸检。尤其在医患双方对治疗、诊断等存在争议时,也应该提出尸检的要求。如死亡原因明确,双方无争议,不尸检也可做司法鉴定的。
三、死因不明的公安机关是否尸检
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公安机关可以尸检。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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