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可以将未满14周岁的孩子送养给他人;如果是过继给三代以内同辈亲属的,限制更少,也是去民政局登记收养。但是需要看孩子的意愿。孩子一旦被他人收养,与原父母的权利义务就消失了。
一、孤儿院领养条件有什么
孤儿院领养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一、收养儿童需要的证明如下: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3、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收养人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5、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二、孤儿院和福利院的区别如下:
1、机构不同。孤儿院是收养社会遗弃婴儿的慈善机构,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
2、服务对象不同。福利院分为老人、成残、儿童三种类型,孤儿院收养单一孤儿。
总而言之,在领养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到当地的收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相应的手续,才是属于合法领养的流程。当事人在领养孩子的时候,首先要求当事人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然后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后,还必须要求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抚养教育的能力。
二、怎样断绝关系
假如是养父母的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可以书面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如果是想法律上彻底解决养父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亲生父女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断绝的,除非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他人合法收养并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后,才可以从法律上彻底解除与父母的关系。否则是没有办法解除的。
三、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过继给别人
离婚后,孩子不可以过继给别人。
一般情况下,生父母要想把子女过继给他人,那么应当双方当事人共同送养。在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可以单方送养孩子。由此可知,离婚后,过继孩子的行为,不满足单方送养的条件。因此离婚后,孩子不可以过继给别人。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不可以随意将孩子送养。除非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子女的,才可以将孩子送养。送养时需要孩子父母双方都同意,并且要共同送养。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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