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若婚前购房时,夫妻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出了全额的购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另一种情况则是,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给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分割房产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如何避免结婚以后被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如何避免结婚以后被分割的方法如下:
1.尽量房产不要登记对方的名字,因为见名有份,房产的登记对方或登记你们两个人的,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对方一分钱没出,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登记对方名字,最好做个书面约定,约定双方之间是代持关系还是什么,书面确认房产产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3.如果不方便签书面文件的话,要保持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谈话录音,以证明你们买房时的真实意识表示是借名买房,还是赠与。
4.如果自己有资格购房,不需要用对方名字的话,即便差一点钱,去借钱,也要在婚前付清全款,这样房产的完整权利都属于你个人,与配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会涉及到你用婚后收入还婚前借款的问题,还借款的钱给对方一半就可以了,很清爽的事情,起码和房产是没有瓜葛的。
5.还有个办法就是签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内财产约定,明确房屋产权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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