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1、受理:(1个工作日)
2、审查:(3个工作日)
3、特殊环节(现场踏勘或专家评审)(15个工作日)
4、决定(含办结):(3个工作日)
二、烟台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材料
1.公章;
2.非法人来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烟台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证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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