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而女方不愿意离婚,只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情形主要有女方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或者夫妻二人因为感情问题为共同居住长达两年。法院在判决离婚前,会依规定进行离婚调解,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且调解失败的会判决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
2、准备证据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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