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电子合同时,仍需根据规定签定实体合同。
其详细的规定如下所述,即当各位当事人商议并确认合同后,有三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结果,分别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若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合同签订的话,则必须遵循此规定。
同样地,假如各方当事人已事先约定使用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签署的形式,那么也必须按照该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