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适用于第二顺序吗
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是否可以也适用第二顺位继承人,我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转继承即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因此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转继承是可能适用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需要视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否有人继承,只有第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都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方可适用转继承。
二、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分别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第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都无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方可继承。
三、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根据转继承的意思以及相关法条规定,可知转继承有如下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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