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可能会造成当事人的身份泄露,被不法分子拿去干一些违法犯罪事件。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户口本挂在别人身边对别人有哪些危害?
别人的户口挂靠在自己的户口上,会有一定的坏处,比如如果那个人涉嫌犯罪了会影响到你,那个人的信用记录出现问题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如果那个人贷款了也会影响到你的贷款办理等等。所以尽量不让别人的户口挂靠在自己的户口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