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抚养到18岁后还要继续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但要是子女成年之后有特殊情况,而此时父母又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父母还是要继续抚养的。这些特殊情况就包括子女属于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尚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的。
三抚养费支付范围和金额是多少?
1、范围:给予孩子抚养费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不能直接参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以金钱来代替为人父母的责任,为孩子承担日常生活中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2、金额:这个问题上法院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数额一般占收入20-3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当然,一方遭遇重大变故无法负担的,可相应的降低标准。二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是子女的实际需求。
四、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夫妻离婚后,不跟随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要支付给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一般是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还不能独立生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的,那么作为父母还是要继续承担抚养的责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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