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办理沈阳户口
带着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二、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户口迁入须持有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须持房屋产权证。
已实行“全程通”户籍联网办公的地方,办理市区内户口移居的,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入户人员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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