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交纳罚金后,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的,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房屋是犯罪分子财产的,会查封房屋。罚金是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之一,对犯罪分子处罚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罚金,否则由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判处罚金的,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法院的罚金不交可以吗
在法院判刑后处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必须缴纳。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
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会直接影响法院的立功减刑。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如果无力一下子全部缴清,可以分期缴纳给法院或者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法院。若是不积极交罚金的话,一般都不给予减刑、假释,一切从严处理。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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