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构成侵占罪须具备一系列必要条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不当手段,私自将受托代管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
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需达到特定标准,即数额较大;
以及当事人拒绝返还此种不当得利的行为。
对于在租赁环境中,若承租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如期归还其租用的房屋,同时又对非法获取的租金数额较大且拒绝返还,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然而,是否构成侵占罪仍需结合实际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是否拥有合法的房屋使用权、是否存在拒绝返还的事实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承租方并不具备合法的房屋使用权,或者尽管其享有使用权却并未实施非法占有租金的行为,亦或是已将租金予以返还,那么就无法被判定为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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