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相关文件到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没有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应当到原办理备案的机关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二、仓库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仓库租赁合同的备案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经营用房。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为宜。
三、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怎样办理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房屋承租权转让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
(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双方当事人在“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当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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