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的阅卷权只能在诉讼阶段行使,并且在法院内部阅卷不能带走。
2、对于已办结的行政案件,律师的代理权已经终止,不再享有阅卷权。
一、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授权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即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查阅卷宗材料,申请回避,进行陈述,到庭辩护,审查证据等。
另一种情况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由于这些行为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紧密相关,这时当事人就必须作出相应的特别授权。
二、开庭几次可以判决
民事诉讼开庭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庭可以根据当前的案情,自己来决定开庭几次,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就行了。上诉后,二审法院并不一定是要经正式开庭才会判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进行判决。如果合议庭认为原审判决可能错误的,则会决定正式通知进行开庭审理,但对于具体的开庭次数,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要则合议庭根据具体庭审情况来确定,但在正常情况,二审法院一般在开一次庭后就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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