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包括哪些范围
时间:2023-03-22 21:40:10 1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收监执行有以下种类及需要的条件: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第一,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第三,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第四,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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