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法院能否审理外地户口的经济纠纷案件?
时间:2023-07-17 14:15:46 2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发生了经济纠纷能在当地通过法院起诉。

不管是哪里的户口法院都是可以受理的,只要方便可以在外地打官司,如果有纠纷可以在当地进行处理,因为现在是全国联网。

只要当事人递交起诉状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就应当受理案件,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只审查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不管是属于哪省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因为是经济纠纷,所以如果合同约定了可以由本地法院管辖,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

经济纠纷异地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的,一般以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

(一)起诉和受理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开庭审理

(四)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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