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期间,公安机关是一个不断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的过程。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采取逮捕措施,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出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需要逮捕拘留,检察院应当审查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最长拘留不得超过37天。
行政拘留一般是多长时间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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