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
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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