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耕地范围内建房。非基本农田不可以建房,具体如下:
1、非基本农田是宅基地,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勘察后填写资料,报批准;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房屋。
什么是耕地什么是基本农田
一、什么是耕地什么是基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耕地是用犁或耙翻地,准备播种、中耕或收获。也指可以耕种的田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二、基本农田进行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基本农田进行保护的方法包括:
1、基本农田数量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和培肥地力。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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