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审核。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对单位缴费及失业人员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3.申领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4.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次月发放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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