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不同阶段的称呼。在我国,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判决有罪。因此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是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之后,提起公诉之前,对该涉嫌犯罪人员的称呼;在提起公诉之后,未被法院判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称其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称其为罪犯。
一、死刑案件是否必须进行刑事责任
死刑案件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死刑案件涉及到犯罪的,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送看守所是都要判刑吗
送看守所并不是都要判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公民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前,看守所作为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公安机关经过依法侦查,可以排除犯罪嫌疑犯罪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明显不足,则会撤销案件,不会定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不予起诉,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就不用定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若最终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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