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校应该采取措施但不采取管理过错的,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学校管理层是尽责的,就不承担责任。可以和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所需的具体信息包括病例证明、医药费用清单及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校舍、场馆、学校、学校、学校等,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教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二)学校的治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的,或者管理不力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课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学校明知教师或其他教职工患有不适合教育教学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六)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劳动、体育或者其他不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七)学生有特殊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适合从事某些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是没有给予必要的注意的;
(8)学校发现学生在学校突发疾病或者伤害,但是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加重;
全文5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