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时效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自取得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登记的,市科工贸信委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半年内未实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市科工贸信委收回经营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营业执照。
一、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在哪
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虽然都属于融资范畴的常规操作,但其仍有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融资的性质不同。股权融资是以企业自身的股权稀释为代价,面向资本市场的一种招募合伙人的方式的融资。而债权融资,是通过企业的固定资产、专利权等资源,亦或是通过中介机构担保方式,让企业在金融机构获得借贷的一种方式,其实质是债权的增加。2.融资的目的不同。股权融资除了解决企业一定的财务资金问题,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源互助。而债权融资是纯粹的财务融资,借款方仅仅是融资企业的金主。3.融资的力度与难度不同。股权融资的难度相对较大,而债权融资难度相对较小。4.退出方式不同。股权融资的退出方式是多样的,如VC的以新三板挂牌等条件的退出,再到PE投资人的对赌条款的退出等。而债权融资就是到还款期后,本金和利息归还即可。
二、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如下:
1、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等合同担保,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与担保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
担保范围是指在实现担保物权的时候,就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
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包括哪些
包括下列风险:
1.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
2.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
3.监管风险。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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