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来为对方偿还购房贷款。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当事人应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资料、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中每一页的信息和户口簿首页的信息)以及这些文件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待审核通过以后,便可携带所有核准过的申请材料,前往设立有公积金帐户的银行进行资金的提取工作,以用于偿还双方所负担的购房贷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借款方之一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贷款尚未还清本金与利息的情况下,这对夫妻都将无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如果涉及到夫妻离婚事宜,那么在针对两人离婚后的住房公积金分割事务方面,如涉及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就需要按照《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来加以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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