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适用。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诉讼离婚吗
1、冷静期是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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