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
1、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
2、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4、未婚生育者提供计生部门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5、婴儿父母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
6、产房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父亲一方申请有疑时提供“亲自鉴定证明”。
一、非婚出生证明怎么办
非婚出生证明需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则可以给子女办理。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
1、若首次办理《出生证明》,则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产妇分娩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母亲亲自去办理,若办理人员不是新生儿母亲,则要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2、若补办《出生证明》,具体流程如下:1、到所属地区的妇幼保健院,将原来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新生儿信息及编号在所属地区日报上登报作废;2、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需要盖骑缝章;3、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4、填写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复印件1份,需盖单位章。
二、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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