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谁决定的
1、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2、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公司债和企业债区别
(无具体法律依据)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为:
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
2、额度不同,公司债不低于1200万元和2400万元;企业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3、担保不同,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
4、发行次数不同,公司债可采取多次发行,企业债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
5、发行条件不同:公司债发行条件比企业发行条件宽松些。
全文7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