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地点
1、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兴桂路1号
2、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北县管理部
地址:钦州市浦北县立新街3
3、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山县管理部
地址: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六峰路60号
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兴桂北路58
5、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北县管理部
地址:钦州市浦北县东滨路
二、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总收入的规定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办理销户。(一)离、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三、钦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凡符合提取条件的,首先应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和提取金额进行初审,并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职工向核心(管理部)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凭证、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核心(管理部)对提取的相关凭证、材料及提取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使用条件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通知单位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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