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会消除,对于被执行人有多项失信行为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会进行延长,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包括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等。
一、失信名单多久会消除
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可以是反担保人吗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不可以是反担保人。尤其是在经济借贷关系中,各方都需要讲诚信守约,如果反担保人是一个失约失信缺少诚信的人,尤其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很难获得他人的信任感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8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