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1、《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申请人可以在大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政务服务中心B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园林局窗口领取)
2、经营场所照片、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1份;
3、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证明1份。
4、草种检验员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济宁市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4、销售的草种应确保种子质量,并向购种者出具有效购种凭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济宁市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农林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在承诺期内,由农林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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