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道里业务受理网点、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道外业务受理网点、南岗业务受理网点、香坊业务受理网点、平房业务受理网点和松北业务受理网点。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地点:
1、道里业务受理网点,位于道里区民安街10号;
2、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位于道里区民安街10号;
3、道外业务受理网点,位于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4、南岗业务受理网点,位于南岗区三姓街61号;
5、香坊业务受理网点,位于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6、平房业务受理网点,位于平房区双拥路11号;
7、松北业务受理网点,位于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哈 尔 滨 公 积 金 办 事 大 厅 分 布
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分布情况》,该市公积金办事大厅分布情况如下:
1. 香坊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位于香坊区南极街3号。
2. 道里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位于道里区南极街18号。
3. 道外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位于道外区南极街2号。
4. 呼兰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位于呼兰区呼兰大街23号。
5. 松北公积金办事大厅:位于松北区长征路1号。
6. 道里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临时):位于道里区民权路6号。
7. 香坊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临时):位于香坊区南极街6号。
根据上述情况,哈尔滨市公积金办事大厅共有7个,分别位于不同的区域。市民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区域前往相应的公积金办事大厅,以办理相关业务。此外,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事大厅实行预约制度,市民需要提前通过官方网站或者电话进行预约,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地点共有7个,市民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区域前往相应的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此外,办事大厅实行预约制度,市民需要提前通过官方网站或者电话进行预约,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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