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法偿还过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和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企业破产条件,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布破产,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无力偿还为前提,无力偿还以债务到期为条件。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4、债务人欠下的债务应该是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偿还的债务。认定债务人能否偿还债务,是否应宣布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综合评价。
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因此申请破产的条件是有两个的,只要符合其中的一个条件,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并且具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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