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接占有的类型
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虽然不对物予以直接占有,但对于直接占有该物的人具有返还请求权,从而间接地对该物具有管理、支配、处分的状态。例如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等对质物、出租物、寄存物是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不能独立存在,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如:质权关系、租赁关系、保管关系。严格的说,间接占有并非真正实际上的占有,所以占有的保护有时仅限于直接占有人。
二、债权转物权一般要多长时间
债权转让登报后生效时间是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的时候。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三、民法典中关于物权有时间限制吗
民法典规定,物权保护会不会受20年时效的限制,要依据物权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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