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可以上班吗
原则上,监外执行期间在当地工作无碍,前提是必须坚守原居所。
然而实际上,监外执行与缓刑有所区别,前者在特定条件满足后仍需收监服刑。
多数监外执行对象为重病或无法独立生活者,若已具备上班能力,极有可能被收监。
以下针对监外执行予以详述:暂予监外执行并非替代刑罚,而是特殊刑罚执行方式;其次,该措施对罪犯人身自由及权益有所限制,如需长期离境或迁居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关于监外执行是否涉及案底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监外执行确实是会留下案底的。
监外执行的概念是指对那些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况,原本应该到监狱或者其他的法定执行场所去进行服刑候审,但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无法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继续执行刑罚的特殊状况,所以暂时采用了一种灵活的执行方式来替代。
可以说监外执行是会留下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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