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上海怎么申请廉租房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元(含2500元)、人均财产低于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750元(含2750元)、人均财产低于99000元(含99000元);5、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上海市
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全文6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