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病了是看守所的责任。因为得病是在拘押期间,被羁押人已经失去自由。羁押行为与的病有因果关系。同时,羁押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嫌疑人被羁押的后果当然也要由司法机关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一、判完刑回看守所还能见家属吗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二、羁押期内不能办结案件,处理方式有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理有三种办法:
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
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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