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未办理过户,继承完成了吗
当房屋所有者不幸去世后,若继承人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仍可视作房产已成功继承至继承人手中。
在此种情形之下,继承人可以依法依据法定继承制度行使继承权,继承该房屋财产权益。
所谓法定继承,即是在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有关其遗产处置的遗嘱之时,法律根据相关条款,明确继承人的具体范围、继承顺序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途径。
在此过程中,继承自被继承人离世之日起正式生效,无需进行产权过户,房屋所有权便可自动实现转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屋被继承后居住权还有吗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这位继承人无疑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益。
究其原因,在法律层面,每位继承人依法均享有遗产分配权,这意味着,他便成为了该遗产房产的共有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共享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当讨论到具有所有权的房屋时,人权衡之下,自然也包括了对该房屋的居住及使用权。
作为继承人,他们还具备对该房屋的处置权。
由于遗产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故而在对房屋进行居住或处置时,应由全体共有人达成共识并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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