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案件会直接拘留么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案件如果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人员进行治安拘留,但行政拘留前应该先查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二、醉酒治安管理处罚有记录吗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处罚,不会有犯罪记录的,但是在公安机关内部会有记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是指饮酒过量而不能自制的人。饮酒后表现为语言增多,行为放纵,情绪不稳,但并没有完全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他们对周围的事情和自己的所作所为,通常都能分析、判断和理解。因此,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我们可以将这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称为"保护性约束".只有在醉酒人行为失控,丧失理智,不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就会发生伤害自己身体,或者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形时,才能进行保护性约束,直至其酒醒。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
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如下所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2、但是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n(一)警告;\n(二)罚款;\n (三)行政拘留;\n(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n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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