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方式有:
1、未签订劳动合同应签订;
2、用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3、用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合并合同中规定员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
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者未签订手续形成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必要条款不足或者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劳动关系无效。
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全文4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