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房产登记薄是什么
不动房产登记薄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法律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
二、不动房产登记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房产登记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是如下:
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流程是如下:
1.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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