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使用产品受到损害谁来赔
正常使用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损害是由产品缺陷造成的,消费者可以找销售者赔偿,如果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产品侵权赔偿多少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产品侵权赔偿多少钱,要依据侵权造成的损失而定,如果造成严重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惩罚性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有过错第三人的追偿权】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产品侵权纠纷举证责任有哪些
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
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
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2、产品存在缺陷;
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销售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销售者只要举证证明以下两点,其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1、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
2、明确产品的生产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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