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能否转让使用权?
时间:2023-07-02 18:35:20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可以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农村土地

(1)四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

在四荒地其他未利用土地这一块,其实用“购买”一词并不妥当,应该被称作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只是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购买比较相近,是通过招标、拍卖以及公开协商的方式来的。

(2)农村里的国有土地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里并不都是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比如国有农场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等,这些土地都是需要经过章呢功夫挂牌招标和拍卖才能进行交易的土地。作为城镇居民你可以参与“购买”,但是能不能得到还得看你的本事,因为这些土地一般与“项目挂钩”,如果你的项目足够好,是可以“购买”到其使用权进行项目开发的。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是不是试点地区,这是今年我国发布的新政策,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交易,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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