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有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遗嘱是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见证人不适格等。
一、无效遗嘱的规定有哪些
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时,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依法无效:
1、在口头遗嘱订立之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2、遗嘱人撤回其口头遗嘱的;
3、其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4、立遗嘱时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的;
5、口头遗嘱是伪造或者被篡改的等。
三、遗嘱无效有哪些种类
遗嘱无效的种类有:
1、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3、被其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即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遗嘱;
4、遗嘱无效的其他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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