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上海公证处收费标准
公证是对已经或者即将发生的事实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以确保它的公平、公正以及证明力。上海公证处有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更正、终止、依法办理的其它民事法律事务、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等事务,如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
50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元的,按
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
500万元部分,收取0.25%;
500万元以上至
1000万元部分,收取0.2%;
1000万元以上至
200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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