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全称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在职工疾病、受伤、生育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除此之外,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还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
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使参保人员能够自己做主选择定点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选择范围广,尊重参保人在就医时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服务,简化就医时的各种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住院治疗的只需预付少量应由个人负担的押金,剩余部分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设立的个人医疗账户其资金归个人所有,账户结余资金视为银行存款并计息,可为参保人积蓄一定的资金,参保人调动时可随同转移,参保人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尊重和保障参保人的健康权益,参保人员不会因单位经济效益不景气而延误就医,也不会出现对参保人报销费用拖欠现象。
基本医疗保险分担了国家、企业或个人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的风险,通过实施共济性、互助性的保险制度,使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
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及缴费?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同制农民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合同制农民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企业为员工统一进行办理,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账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纳工资收入的2%,企业缴纳工资收入的10%.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如何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医疗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时,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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