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土地权利及其相关利益遭受损失,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
一是使妇女家庭陷入贫困。农村妇女失去土地后,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失去了生产资料和衣食之源,但作为纳税人,却要承担农业税以外的其它费用,极大地加重了这些妇女家庭的负担,严重影响到这些妇女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和教育,并由此产生生活困难、儿童辍学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动摇了农村妇女的生活自信,甚至自暴、自弃、自杀等后果。
二是影响农村妇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妇女因没有土地缺乏自主性,更加依赖于家庭和丈夫,这使得妇女的家庭地位降低,反过来使她们更依赖家庭。家庭地位的降低进而又影响妇女行使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降低她们的政治地位,而政治参与的缺失又反过来影响妇女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
三是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妇女土地权益无保障影响妇女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尤其在农业女性化的今天,大量男性劳动力流动到城镇寻求报酬更高的工作,妇女则留在农村经营承包土地,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妇女土地权益遭受损害必然影响她们对土地的投入,最终影响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
四是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公正。农村妇女失去土地承包权,违背了土地分配中的社会公正,形成公开的性别歧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从目前来看,使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和社会地位因婚姻流动而遭受损害;从长远来看,这种土地分配办法不仅会有无地之妇女儿童,也会有无地之成年男子,甚至会出现无地之家庭,而许多死去或落户城镇的人口却拥有土地。
五是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男性外出打工,女性在家入农,但她们经营的却是丈夫的土地,用着男人打工挣的钱,无疑成了社会的边缘人。而因土地问题造成的积怨,容易引发邻里纠纷、上访闹事及大规模群体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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