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在恶劣情况下追赶、飙车;(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经营校车业务或者严重超限载客、载客或者严重超限规定速度的;(四)违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如果他们符合逮捕条件,就必须将他们逮捕又逮捕。
二、逮捕的先决条件:
(一)证据条件。逮捕证据条件是指有证据证明犯罪发生的证据。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那么就没有申请逮捕的问题。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即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被告人所犯的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二)刑罚要求逮捕的刑罚要求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三)必要要件逮捕的基本要件是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必要条件,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使逮捕成为必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n(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n(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n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n(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n(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n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n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n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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