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一、临时身份证在哪里办
1.临时身份证在常住户口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公民补领新证后找到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二、本人的身份证别人可以用吗
本人的身份证别人可以用。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遗失补领。办理丢失补领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丢失证件的事实,不需要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到当地派出所补办,在报纸上发表丢失声明或者向派出所出具挂失证明,是防止有人使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三、异地换身份证签发机关
异地办理身份证,信息审核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机关也为户籍地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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